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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學務處 | 發佈: 體衛組長 | 時間: 2026-08-19 08:40:55
ㄧ、甄選名額:約聘護理師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另甄試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時,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二、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7、28 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須檢附執業登記及服務或離職證明)。
三、 工作地點:基隆市七堵區堵南街 20 號本校。
四、 工作內容:
(一)協助健康中心設備、器材、物品之維護。
(二)協助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學生健檢資料收集、統整,健康問題追蹤管理,特殊疾病或慢性病個案管理。
(三)協助緊急傷病救護處理(含癲癇發作、特殊疾病處理)
(四)協助每週二牙科診療(事前排診備器械、事後環境消毒整理)。
(五)定期與校護共同討論學生醫療照護情形,如遇緊急狀況需立即向上呈報。
(六)其他經醫囑建議學生之醫療輔助行為照護(無法自行排痰學生之抽痰護理、鼻胃管或腸 胃道造廔口等護理,必要時指導灌食)。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校護請假,做為主要職代)。
五、約聘期間及報酬:
(一) 預計自報到日期至 116 年 07 月 31 日止。
(二) 依據社會工作人員及護理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聘用級別第一級折合金額 41,420 元。
六、甄選公告:自即日起至 115 年 8 月 25 日(二)止,刋登於本校網站
(https://klses.kl.edu.tw/home)
七、報名方式:一律採親自報名並於 115 年 8 月 26 日(三)上午 8:00~12:00 前至本校學務處現場名,逾期恕不受理(地址:基隆市七堵區堵南街 20 號,聯絡電話:02-24526332#312。)。
並檢附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於查驗後歸還: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及簡歷(格式如附)。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 面 影 本 1 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四)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本 1 份。
(五)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經歷服務證明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證明影本)。
(六)其他證明影本(基本救命術(BLS)證照或心肺復甦術(CPR)證照等相關急救人員證照、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等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七)切結書。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八、甄選方式:採面試加實作方式,面試依工作理念、服務抱負、經驗能力、儀容舉止、表達能
力等項評定成績,實作為設備操作、緊急傷病救護處理等。參加甄選人員如條件未達本校需
求標準,本校得斟酌情況從缺之(甄選成績總分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
九、甄選日期:115 年 8 月 28 日(五)上午上午 9 時前至本校學務處報到,上午 9 時 30 分起於本校二樓會議室面試及實作,逾時不得應考。
十、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 115 年 8 月 28 日(五)下午 17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請正取人員於 115 年 9 月 4 日(五)上午 9 時前攜帶身分證、學經歷證件、離職證明書或 離職同意書、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胸部透視合格證明)、公(勞)及健保退保
(轉出)通知等資料正本到本校學務處簽約(如體檢不合格、患有法定或其他妨礙工作 之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並於 115 年 9 月 7 日
到職生效,逾期未辦理簽約及到職手續視同放棄本次甄選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
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正取人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資料查閱,若查證屬實,
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一、擔任本案約聘人員職務應專任,非經本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
十二、附則: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基隆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一天,則當日甄試停止辦理,
上述甄試日程擇日再舉行,並於恢復上班當日公佈於本校網站;但如僅宣布停止上課,則照
常舉行。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