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書組長:
1.公文收發、登記、繕校、分辦、查催及公文處理統計。
2.印信典守、文件歸檔、檔案處理、郵件及郵資管理。
3.校務會議、主管會議、行政會議及擴大會議召開與紀錄。
4.行事曆及會議議決事項彙整、管制與追蹤。
5.其他有關文書及校長、主任交辦事項。
(二)事務組長:
1.商承校長及主任擬定或修訂事務上各項章則。
2.擬辦校舍修繕維護、管理及安檢。
3.辦理工程、財務及勞務之採購、招標、開標、簽約及驗收等事項。
4.辦理綠色採購、優先採購、原住民採購等申報作業。
5.辦理校園環境維護及消毒等事宜。
6.辦理工友之管理訓練,工作分配、考核、獎懲及退休等管理事項。
7.分配人員協助各處室活動辦理場地佈置及茶水準備等事務性工作。
8.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事項。
9.其他有關事務事項。
10.組長下編制幹事(財管)及技佐各一人,協助組長辦理事務相關工作。
(三)幹事(財管):
1.財產管理規則之擬訂與修正。
2.財產增減之造報。
3.財物登記、保管與分配撥借等事項。
4.定期檢查財產使用損毀情形。
5.財產毀損報廢之處理。
6.財產耐用年限之評定與財產清點等事項。
7.辦理小額採購。
8.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及登記。
9.物品之出借、收回登記。
10.物品報廢。
11.校園場地租借管理。
12.辦理主任、組長交辦事項。
13.其他有關財管及小額採購工作。
(四)技佐:
1.辦理水電、電話、電梯、飲水機、冷氣、EMS等水電相關設備之管理、檢修及維護。
2.安全監控系統之監視器、消防設備、緊急求救系統等安檢及維護。
3.高壓電氣設備及太陽能光電等之管理業務。
4.擬定自衛消防編組訓練、演習、執行及申報。
5.辦理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等相關業務。
6.辦理主任、組長交辦事項。
7.其他有關水電、能源等工作。
(五)幹事(出納):
1.商承校長、主任擬定出納作業要點。
2.依據收支傳票各項款項收入及支出。
3.各項出納簿表冊之編製。
4.保管票據、有價證券與其他保管品之收付及管理。
5.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收付。
6.員工薪津及教師鐘點費之編製及發放。
7.扣解員工勞、健保費、公保費、退撫基金、勞工退休金、住宅貸款、所得稅等之報繳。
8.零用金之申請、發放、登帳及結報撥補作業。
9.各項稅費、健保補充保費及所得扣繳申報作業。
10.辦理其他有關出納事項及主任交辦事項。